浙江银驰轴承科技有限公司

贺西煤矿独胡峁主扇电机轴承事故

2017-04-14

汾西矿业集团
  元月3日8点班7时45分,贺西矿独胡峁主扇风机房发生一起主扇风机电机顶闸事故。
  一、事故经过:
  元月3日8点班7时45分,贺西矿独胡峁主扇风机1#机正常运行时,突然1#风机一级电机停止运行。司机刘某某、王某某发现控制1#主扇风机一级电机的高开显示故障为“过流跳闸”,未检查原因,重新启动1#主扇风机一级电机,运行不足1个小时,该开关再次过流跳闸。这次事故造成1#主扇风机一级电机轴报废。
  二、事故原因:
  1、大型设备技术管理差。主扇运行前期,在2014年12月21日开始,1#主扇风机一级电机轴承1温度已经出现波动,温度在23℃与40℃之间波动(正常温度为23℃左右),技术员未能及时对在线监测的数据进行准确分析判断,造成1#主扇风机隐患没有及时发现。
  2、岗位司机执行《应急预案》不力、处置不当。1#主扇风机一级电机运行异常情况下发生过流跳闸后,司机未按照《主扇应急预案》立即执行倒机操作,而是查看故障显示为“过流跳闸”后,重新启动1#机运行,是导致这起事故进一步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  3、队长对现场管理不到位,在设备发生异常后未引起足够重视;处置不当,接到汇报后,未作出正确的处置,也未及时汇报机电区主管领导,延误倒机时间,是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  4、在日常的轴承加注油工作执行不到位,是导致轴承1缺油的重要原因。
  三、责任认定和处罚:
  经事故组追查落实,依照贺西煤矿安全管理奖罚条例第三章第七条12款规定,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如下:
  1、值班司机刘某某、王某某,1#主扇风机一级电机轴承温度变化时,未汇报队领导,在1#主扇风机一级电机故障跳闸后,未按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,导致事故扩大,给予经济处罚1000元,并调离工作岗位。
  2、主扇组组长蒋某某,平时检修、注油工作不到位,导致1#主扇风机一级电机轴承1缺油,给予住矿“三违”学习班,并经济处罚1000元。
  3、上机电队技术员王某某,对设备运行数据分析不及时,对岗位人员应急培训力度不够,对本次事故负有技术管理责任。给予住矿“三违”学习班,并经济处罚1000元。
  4、上机电队队长闫某某,接到值班司机汇报后,未及时作出处理,现场指挥处置不力,也未汇报机电区主管领导,对本次事故负有现场管理责任。给予经济处罚2000元,并在矿电视台“曝光”。
  5、机电区大型设备管理员刘某某,对要害场所大型设备监管不力,对本次事故负有监管责任。给予经济处罚500元。
  6、机电区区长左某某,对要害场所大型设备管理工作重视不够,对本次事故负有部门管理责任,给予经济处罚3000元,调度室班前会做检查。
  四、防范措施
  1、由技术员具体负责,每日对所有机房的各项运行数据进行汇总,并及时作出技术性分析判断。
  2、在每次交班前对接班司机进行培训。培训形式为专业知识与现场模拟演练,培训内容为应急预案、应知应会,并考核上一次培训内容,合格后方可上岗。
  3、队长加强现场管理,加强“走动式”管理,发现异常及时作出判断与处理,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。
  4、给轴承注油前,检查油枪出油量、出油压力;注入新油后,观察回油管是否有废油流出,否则继续加注新油;在每月检修备用风机时,使用单股钢丝探测注油管路是否畅通;每半年检查一次电机前后轴承、进回油管,先清洗,再注油,Z后安装。
  5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,举一反三查找上机电队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不足,高度重视主扇风机房的管理工作,做好主扇风机房的日常巡查、管理,针对上机电队主扇风机房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,确保矿井安全生产。